收藏
评级

标普:降协鑫新能源(00451.HK)长期发行人评级至“CCC-”,并列入负面评级观察名单

作者:久期编选 2020-09-15 09:49

久期财经讯,9月14日,标普将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td.,简称“协鑫新能源”,00451.HK)的发行人信用评级从“CCC”下调至“CCC-”。标普同时将发行人信用评级以及该公司的高级无抵押美元票据“CCC-”长期发行评级列入负面影响评级观察名单。

标普预计,协鑫新能源未来六个月的偿债资金将出现重大缺口。这是由于这家太阳能发电厂运营商的现金状况不佳,资产处置进展缓慢,以及能否及时收到应收账款补贴存在不确定性。

标普下调了该公司的评级,并将其列入负面评级观察名单,原因是标普认为,协鑫新能源对其5亿美元、2021年1月30日到期的高级无抵押票据启动折价交易(distressed exchange)或类似机制的可能性增大。标普认为,协鑫新能源的流动性疲弱,项目处置进展缓慢,在资本市场的地位受损,这限制了其在未来几个月内偿还不断增加的债务的能力。

标普认为,协鑫新能源的流动性仍然很弱。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的流动负债总额为155亿元人民币(包括与分类为待售资产相关的债务),而无限制现金为7.37亿元人民币。目前的债务包括24%的离岸和在岸债券、3%的股东和联营公司贷款,以及约73%的银行贷款、租赁和其他负债。此外,标普估计,截至2020年6月底,协鑫新能源的物业、厂房和设备应付账款约为40亿元人民币。这可能会导致今年的一些现金支出。2019年,协鑫新能源向供应商支付了36亿元人民币现金。

协鑫新能源向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China Huaneng Group Co. Ltd.,简称“华能集团”)出售的项目不太可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其美元票据。项目处置产生的净现金收益通常占项目企业价值的20%-30%,并根据每个项目的资本结构和资产质量而有所不同。协鑫新能源还欠华能集团的过桥贷款(bridging loan)。

协鑫新能源在资产处置方面的进展慢于其计划。因此,协鑫新能源和华能集团在票据到期前完成剩余的1.7千兆瓦计划销售的可能性正在降低。与华能集团的交易也阻碍了协鑫新能源将资产出售给其它方。过去几个月,该公司仅向其他各方出售了一个100兆瓦(MW)项目75%的股权。

标普认为,协鑫新能源不太可能获得母公司足够的财政支持来偿还其债务。母公司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GCL-Poly Energy Holdings Ltd.,简称“保利协鑫”)也有大量即将到期的短期债务。截至2020年6月底,保利协鑫的流动负债总额为293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待售资产相关的债务),而无限制现金为11亿元人民币。

评级列入负面评级观察反映出,如果协鑫新能源未能按照原始条款充分补偿其债券投资者,那么标普很有可能将该公司的评级下调至“CC”或“D”。这是因为该公司缺乏对短期内到期债务进行再融资的具体可行的计划。标普认为,协鑫新能源可能会对即将到期的债务(特别是2021年1月30日到期的美元高级无抵押票据)启动折价交易。

协鑫新能源向华能集团和其他买家出售资产的进度和时机、能否获得潜在融资资源或债务重组,将是关键的评级驱动因素。

收藏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表